导读:本案系一起“腹股沟疝术后并发肺栓塞”的医疗损害赔偿案。本例医疗纠纷中,患者入院体格检查提示其下肢静脉曲张,院方在术前诊断、告知、预防栓塞措施欠到位,存在过错,与患者发生肺栓塞后右上肢肌力下降、视力下降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。一、诊治概要患者,男,年生。年5月28日,患者因“发现右腹股沟肿块3年,不能回纳1天”入住A医院(医方)。入院查体:体温36.9°C,脉搏82次/min,呼吸19次/min,血压/54mmHg,腹部平坦,站立位时右腹股沟区可及一10cm×15cm椭圆形肿块,局部红肿,无压痛,不入阴囊,质软,无触痛,平卧位不能回纳入腹腔,透光试验(-)。下腹CT平扫提示:右侧斜疝,请结合临床。初步诊断:右侧腹股沟疝。入院后予查凝血功能+D-二聚体提示:凝血酶原时间16.6S,国际标准化比值1.40,D-二聚体(手工)0.1mg/L。5月30日,修正诊断:双侧腹股沟疝。6月1日,硬麻下行“右侧腹股沟斜疝高位结扎+网片修补+左侧腹股沟直疝高位结扎+网片修补”,术后诊断:右侧腹股沟斜疝,左侧腹股沟直疝。术后予抗感染、止血、补液等治疗。6月4日13时9分,患者突发呼之不应,面色苍白,大汗淋漓,大便失禁,鼻塞吸氧,后患者气促明显,感腹痛腹胀不适。予面罩吸氧,心电监护,开通静脉通路,多巴胺维持血压等。13时43分,患者床边测心率92次/min,血压80/34mmHg,氧饱和度测不出,予呼吸皮囊给氧,气管插管,CPR等。查血气分析提示血液PH酸碱度7.24,动脉血CO2分压27mmHg,动脉血O2分压85mmHg,血氧饱和度95%,CO2总量12mmol/L。查电解质及心肌酶谱提示:钾3.96mmol/L,氯99mmol/L,钠mmol/L,肌酸激酶同工酶阴性,肌红蛋白弱阳性,肌钙蛋白阴性。查血浆D-二聚体+凝血功能检查提示:凝血酶原时间15.7S,PT正常对照12S,凝血酶时间14.6S,D-二聚体(手工)7mg/L,国际标准化比值1.36,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30.4S,纤维蛋白原4.65g/L。查B型钠尿肽18pg/ml。患者突发气促,氧合下降,颈静脉怒张,心电图可见SⅠQⅢTⅢ表现,考虑肺血管栓塞,有溶栓指征,考虑患者溶栓风险大,将随时可能出现脑出血导致脑疝甚至死亡,失血性休克,DIC等风险告知家属。后予mgrt-PA溶栓治疗。14时40分,患者转入ICU继续治疗。转入后予“深静脉置管术”,并予抗凝、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、营养支持等治疗。6月9日,查肺部CTA提示右肺动脉分叉处不全性肺栓塞考虑,以右下肺动脉为重,两肺渗出性病灶,左侧胸腔积液,心影稍增大。腹部CT提示:右侧腹股沟术后上述改变,盆腔内血肿形成考虑,胆结石。查心超提示:左室舒张功能减退,双侧颈动脉及椎动脉超声未见明显异常,双侧下肢深静脉超声未见明显异常。治疗上继续予抗凝治疗。患者诉出现视力模糊,查体:神志清,四肢肌力正常,双眼结膜轻充血,瞳孔直径3mm,光反应灵敏,眼底大致见视盘界清色淡,血管走形可,未见明显出血。查头颅CT未见明显异常。6月10日,眼科会诊后考虑双眼视神经缺血病变可能。经治疗后患者于7月26日出院,出院诊断:右侧腹股沟斜疝,左侧腹股沟直疝,心肺复苏后,肺栓塞溶栓术后。
鉴定意见:
本次鉴定受医患双方共同委托,X省医学会医学鉴定办公室根据《X省医学会医疗损害鉴定办法(试行)》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,于年12月23日做出鉴定结论:A医院在对该患者的诊治过程中存在医疗过错,医疗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,医方应承担轻微责任。
二、争议焦点
1.患方陈述
医方在手术前准备期间,未对患者存在的双下肢静脉曲张、肺栓塞的风险进行评估及采取有效预防措施,术后在预防肺栓塞上处置不当,导致患者术后出现肺栓塞,虽经抢救,但留下严重后遗症,医疗行为存在过错,与患者目前病情存在因果关系,应承担责任。
2.医方陈述
对患者的诊断正确,手术方式合理,术前评估及术后处置得当。患者出现肺栓塞属于手术并发症,医方在抢救过程中符合规范。患者目前病情与医方诊疗过程无因果关系。
三、分析意见
根据患者入院时的主诉、查体及相关检查,A医院诊断“双侧腹股沟疝”正确,有手术指征,行“右侧腹股沟斜疝高位结扎+网片修补+左侧腹股沟直疝高位结扎+网片修补”的手术方式选择合理,术中操作未见违规。术后第三天(6月4日)患者出现意识丧失,心率极缓慢,血压测不出,医方考虑为肺栓塞,予CPR及溶栓治疗,经治疗后患者病情缓解,医方的抢救措施合理、到位。
根据所提供的病历资料,患者入院体格检查提示其下肢静脉曲张,A医院在术前诊断、告知、预防栓塞措施欠到位,存在过错,与患者发生肺栓塞后右上肢肌力下降(Ⅳ级)、视力下降的损害后果之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。
本案例患者系高龄,且伴有双下肢大隐静脉曲张,是术后血栓形成的高危因素,患者目前的损害后果主要与其自身的疾病因素有关。专家组综合分析认为,医方应当承担轻微责任。
本案例患者双眼视力为HM,但现场体检过程中,患者能自行走向检查台,故专家组建议进一步检查视觉诱发电位,以确定视力损害程度。
四、防范建议
本案例存在三项医疗损害责任:一是医疗技术损害责任中的“诊断过失损害责任”和“组织过失损害责任”,二是医疗伦理损害责任中的“违反资讯告知损害责任”,具体防范要点如下:1第一点根据所提供的病历资料,患者入院体格检查提示其下肢静脉曲张,医方在术前诊断、告知、预防栓塞措施欠到位,存在一定缺陷。2第二点术后肺栓塞是手术患者术后一种严重并发症,近年来发病率逐渐升高。肺栓塞发病突然,病情凶险、进展快速,致死致残率较高,也是医疗纠纷常见诱因。对肺栓塞这类疾病,采取预防为主、早期干预的策略,具有极大的临床意义。医院要重视手术后VTE并发症的预防措施,包括对患者及家属的健康教育。在术后护理时,在条件许可情况下,鼓励患者多翻身、尽早下床活动等。还要组织医生护士进行围手术期VTE预防诊疗指南的学习及培训,使VTE预防及诊治规范、及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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